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

簽訂出讓合同需注意

1.確定轉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與房東的租賃協議,是否有轉讓權2.確定房東的身份,看他是否有房產證並核實真假,查看房屋用途3.三方在場鑑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 一、轉讓主體資格,即轉讓方有沒有轉讓物的所有權,具備不具備轉讓資格。二、轉讓房屋包括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三、轉讓的費用約定,包括數額,轉讓方式,資金的交付等。四、轉讓物的權屬登記,有的轉讓物必須到政府登記才能完成轉讓的,比如店鋪轉讓,需要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及相關的變更才算合法。五、要問清楚店主原先簽了幾年的合同,如果他轉給你時合同快到期的話你還要繳續簽費要問清楚店主原先簽了幾年的合同, 給商場,這樣很虧的。還有就是要問清楚月租是多少給商場,這樣很虧的。還有就是要問清楚月租是多少… 店鋪轉讓時房東、轉讓人、欲接手人的關係怎樣的?分兩種情況: 一、如房東同意店鋪轉租,其與欲接手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轉讓人退出租賃,則房東與欲接手人產生租賃關係,轉讓人退出出讓業務


在此情況下,欲接手人直接向房東支付房屋租金,盉栱厝俥 僅向轉讓者支付裝修費、貨款、已付租金等約定費用,具體??費用看實際情況。此時,房東是出租人,接手人是承租人,轉讓人無關係。二、如房東同意轉租,但不與欲接手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則轉讓人不退出租賃。在此情況下,三者關係為房東(產權人、出租人)、轉讓者(承租人、次出租人)、接手人(次承租人)。此時,轉讓者向房東交租金,其與房東存在租賃關係;接手者向轉讓者交租金, 二者之間存在租賃關係;接手者與房東沒法律上的合同關係。三、無論如何,上述分析是建立在房東同意轉租基礎上的,如房東不同意轉租,則一上述分析是建立在房東同意轉租基礎上的, 上述分析是建立在房東同意轉租基礎上的如房東不同意轉租, 切無法談起。切無法談起。四、對比上述一、二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能更加充分保護欲接手人的權益。轉讓他人店鋪應注意的幾個方面盤店和盤他人的店,是經常發生的,以往很多人都是憑口頭,甚至只是兩個人之間隨便寫個條子就成立了。當然如果雙方都很遵守之間的約定,那就不會有問題。但是現代商業社會是以證據、契約做為經營的必要手段出版社

因此建議大家不管轉什麼樣的店都應該祥細考慮各個方面的問題。同時在接手他人店舖的時候,關鍵是在於自己看,原店主的話只能聽听就算了,不能太當真。主要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 不實的轉讓藉口。轉讓人可能會以一些不真實的藉口來說明其轉讓店舖的原因, 例如身體不適、 搬家、 移民之類的說辭。所以,在盤店的時候,你一定要仔細詳查是否有其它有礙商店經營的原因。如比較典型的,有些行業的投資金額相當大,像前文提到的咖啡店??等,其投資往往要花費十萬元以上,而選擇地點不當、人流不夠,很容易導致利潤不高、回收期拉長,有些店主會將店便宜轉讓出去。因此,想要盤店的人要多從行業入手, 細心分析。 2.注意市場上是否出現危機。光看轉店人所提出的財務報表是不足以了解此行業趨勢的。可能那家店賬面上仍然有著漂亮的盈餘, 但其實卻是在走下坡路,已經沒有了前景。這些轉讓人對行業十分熟悉,發現苗頭不對準備“出逃”,因此便在店生意還在巔峰時將店轉出。這時的轉讓人很歡迎欲盤店者來店裡看。沒經驗者所看到當前生意相當不錯是真實的,因此也就願意高價把店盤下來,事後才發現現實與期望最後是相左的。這種盤點陷阱是外行人很難察覺的,因此盤店前,應要特別留意,切實向業內人士調查研究此行業之營運趨勢是否正在走下坡,不要只看到表面的繁榮就怦然心動。 3. 房屋租金與契約的問題。有些店的生意表面上看起來很好,每天來店的客人也相當的多,店面的位置也相當的好,但還是有人想把這樣的店轉出去,這原因何在呢?可解釋的原因或許是在租金方面, 很可能是這裡出了問題。


因為, 這樣的黃金店面有著相當高的租金, 往往賺進來的錢有一大半都付了租金,剩下的一部分還要付薪資、雜費等,店主所能剩下的極為有限。沒 有利潤自然要轉讓。另外,還要提防其中可能的糾紛。在盤店前,投資者一定要與房東確認租期、條件是否延續,有些租約已快要到期,房東可能會調漲甚至不再租給人,這些都必須事先了解。在了解承租條件後比較附近承租行情,才不會枉作冤大頭。而店的營業登記、水電、電話等日常設備須請轉讓店主協助更換負責人。 4. 本身店的體質不佳。許多店雖然位置不錯,但是卻缺乏經營獨特性,沒有什麼吸引人的地方,生意當然也做不起來。若將這樣的店盤下來,延續同樣的經營模式,其命運也很難跳脫關店一途,除非你將其重新改造成另一新的經營模式,否則即使再便宜也不建議將其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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